近日,博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纠纷。
2018年年初,被告何某在原告骆某处购买了630盘辣椒苗,共计苗款5670元,预付订金300元,两人达成协议年底付清辣椒苗款。付款时间到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辣椒苗有质量问题影响了当年收益为由拒绝付款。今年6月,原告将被告何某起诉至博湖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释法析理,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案款,纠纷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大家,对簿公堂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的,进入诉讼程序只能让双方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在亲情、友情、同情的基础上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用换位思考法去处理和解决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通讯员 解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