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随着人民法院司法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一个独立的警种,既是法院的武装力量,又是法院内部的一个独立部门。作为法院的一部分,担负着保障法院案件审理和配合法院案件执行的工作;作为人民警察的分支,有权力和能力对法院判决结果的实现配合强制执行。
为了解决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问题,焉耆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抽调多名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工作,送达、查封、扣划、拘传,执行案件每个环节中都能看到司法警察的身影,也正是由于司法警察的介入,对那些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的公信与权威。
在每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警队员主动与各案件承办人加强交流,详细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对可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协助执行预案,避免因准备不足、行动迟缓造成执行工作的被动情况。
一直以来,焉耆县法院法警大队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配合、保障、服务”的职能作用,在配合执行局展开强制执行工作过程中,服从命令听指挥,冲锋在前,不惧艰险,为案件的顺利执行保驾护航,彰显了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