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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护航夕阳红 温情化解赡养愁

时间:2026-11-02 07:34:38  来源:健康新闻网  作者:贾迎迎

  健康新闻网(通讯员 贾迎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老年人最朴素的期盼。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通过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切实为困境老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83岁老人吴某(化名)的丈夫早年去世,育有三个子女,两儿一女。十几年前吴某曾因赡养问题起诉到法院,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的地由两个儿子种植,每季给付老人部分粮食和赡养费,吴某医疗费由三个子女均摊。吴某的丈夫去世后,吴某一直跟随次子和女儿生活,生病住院的费用也由两人承担,长子对吴某不管不问,也未按法院调解书内容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多次私下沟通,亲属反复劝解均无果,长子还控诉吴某偏心、处事不公,这令吴某非常寒心。无奈之下,吴某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立即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指派山东诚功(德州)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承办案件。因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开展上门服务,与吴某沟通详细了解案情,为其细致讲解法律援助政策、诉讼流程及权利义务,耐心倾听老人诉求,详细了解其生活状况,为其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在征求老人真实意愿和诉求后,工作人员当场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和律师委托手续,用暖心服务解决其行动不便带来的维权障碍。

  为最大限度修复亲情关系、化解家庭矛盾,承办律师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化解”原则,多次联系老人三名子女,耐心释法说理,细致普及子女法定赡养义务与相关法律责任。承办律师向子女表明,时隔18年,老人年事已高、身患多病,没有收入来源,早年调解书约定的赡养标准早已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医疗开支,依法应当增加赡养费。吴某的次子和女儿表示同意,但对于赡养方式尚未达成一致;长子依旧固执己见,以过往心结决绝承担赡养义务。鉴于多次调解未果,承办律师决定采取诉讼方式维护受援人权益。承办律师搜集先前赡养纠纷民事调解书、原被告亲属关系证明、调取第一次诉讼庭审笔录等,帮老人代写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律师为庭审做充足准备,全力帮老人维护合法权益,本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吴某赡养费400元,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赡养费。

  本案的顺利办结,不仅通过专业法律援助力量,切实解决了高龄老人的赡养难题,更以真实案例普及赡养相关法律法规。下一步,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聚焦老年群体权益保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老维权普法与帮扶工作,以法援暖民心、以服务护夕阳,推动形成尊老、敬老良好社会风尚,用法治温暖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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